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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关于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报考及写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6-06-17 16:38:50
摘要:成都新概念学校自考 成考官方咨询——杨厚康杨校长:13219445550,028-61675329,以各高校官网公示及企业工商信息为准,未授权任何个人联系方式

四川农业大学关于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报考及写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助学点及考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学位)论文考核工作,特作如下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考生所报考专业考试计划的所有课程(除毕业论文外)已按专业考试计划全部取得合格成绩。

2.考生在报考时系统将根据相应规则自动判定考生是否有报考资格,考生可在报考时间内自行确认。

3.之前批次论文写作未通过的,须再次进行报考,否则不能参与学校的论文写作指导。

二、报考及缴费流程

(一)网上报考

报考网址:https://zk.sceea.cn

报考时间:2026年6月22日9:00至6月27日17:00(逾期不补)

报考流程:

1.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

2.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报考申请:

(1)应用型考生:按注册专业报考

(2)社会型考生:按注册专业报考;若注册专业非拟申请毕业专业,可先选择拟申请毕业专业再选课程报考。

3.注意事项:

(1)必须选择课程代码后保存提交;

(2)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3)未完成报考者不能进行论文撰写和成绩上报归档等。

(二)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2026年6月24日9:00至6月28日17:00(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报考成功考生,从6月24日9:00起在学校平台进行约考和缴费,逾期不补)

2.缴费标准:400元/人(论文写作指导及答辩费)

3.缴费平台:四川农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网上缴费平台。

网址:https://jf-stu.cnzx.info

4.注意事项:

(1)仅通过学校官方渠道缴费,未缴费的不能参加论文考核;

(2)缴费入账可能有延迟,请勿重复缴费;

(3)2021年起入学和社会型的考生均需缴费;

(4)2021年起入学且之前批次考核不合格者无需重复缴费。

(5)论文答辩通过的在籍考生,如申请再次进行论文撰写、答辩流程的,须重新缴费。

三、写作要求

(一)论文类型选择

1.毕业论文:仅用于毕业证申请。

2.学位论文:用于毕业证申请和学士学位授予申请。

3.注意: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论文类型。

(二)写作规范

1.考生认真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4号令)、《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23〕124号)、《四川农业大学自学考试毕业(学位)论文选题及参考方向、撰写要求、格式规范》(以下简称《自考论文要求规范》)等相关文件。

2.可选用《自考论文要求规范》提供的题目参考方向进行细化拟题或自拟专业相关题目。

3.按阶段完成选题、开题报告、稿件提交;在完成过程中应秉持虚心接受指导教师指导的态度,根据指导评阅意见及时、认真修改,按时提交稿件。

(三)论文终稿提交成功条件

1.格式检测:错误率≤0.5‰

首次格式检测免费提供检测报告,其他次检测只提供检测结果,不提供检测报告,如需下载检测报告请联系检测平台客服;

2.AIGC检测:≤30%且自费(学位论文考生需要进行检测)

3.查重率:≤30%且自费;

4.稿件需一次性完成格式、AIGC检测(学位论文类型的考生需进行此检测)、查重;

5.在规定时间内可多次提交稿件,新提交的稿件需按要求完成检测,并以新的检测记录的结果判定提交是否成功。未完成检测,终稿提交不成功。

(四)违规处理

1.经学校调查认定毕业、学位论文(设计)考核环节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其中剽窃、伪造和篡改等行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CY/T174—2019》进行认定),学校将依规从严处理。

2.若考生出现恶意骚扰、辱骂、威胁导师等不当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导师有权终止指导且本次论文考核学校不再另行安排其他导师,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四、论文平台登录

1.应用型考生:登录“川农在线”——“学生学习平台登录”——“毕业设计”,进入论文平台。

2.社会型考生:点此登录(用户名:准考证号,密码:Cnzx身份证后八位),登录后点击“毕业设计”可进入论文提交操作。

五、时间安排及任务

序号

时间安排

阶段任务

1

6月24—28日

考生缴纳论文答辩费、选择论文类型。选定后不能修改。

2

7月6—10日

考生选择指导教师、选题,提交稿件(学位论文考生提交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考生提交论文);学位论文整改考生只提交论文稿件。

3

7月11—15日

指导教师评阅,并给出修改意见。

4

7月16—20日

考生根据意见修改并提交稿件(学位论文考生提交开题报告终稿,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整改考生提交论文)。

5

7月21—25日

指导教师评阅论文修改稿;对学位论文开题终稿给出结论和评定。开题报告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论文阶段。

6

7月26—30日

学位论文考生根据开题报告和指导教师意见修改并提交论文初稿;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整改考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并提交终稿。

7

7月31日—8月4日

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和学位整改论文终稿给出结论和成绩;评阅学位论文修改稿。毕业论文成绩不合格考生不能进入答辩环节。

8

8月5—9日

学位论文考生修改并提交论文稿件。

9

8月10—14日

指导教师评阅。

10

8月15—20日

学位论文考生提交终稿。

11

8月21—25日

指导教师给出评阅结论。

12

8月下旬-9月中旬

对同一批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对比和抽检评审。

13

9月中旬-10月中旬

论文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4

10月中、下旬

发布答辩成绩。

六、论文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写作成绩和答辩成绩按不合格记载:

1.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学术不端检测结果不是唯一的依据);

2.未按要求提交稿件;

3.未完成格式或AIGC检测或查重检测;

4.错误率>0.5‰或AIGC检测率>30%或查重率>30%或同一批次对比查重率>30%。

  5.封面信息缺失或不一致;

6.论文内容与题目不符;

7.缺少《原创性声明》或《版权授权书》;

8.《原创性声明》或《版权授权书》中缺少本人签字或日期的;

9.正文字数或参考文献不足;

10.终稿存在批注或审阅意见;

11.抽检不合格或抽检存疑论文整改后评定仍不合格。

七、其他事项

1.写作成绩不合格或答辩成绩不合格,论文最终成绩不合格,考生须重新报考下一批次论文写作(2027年上半年)。

2.请各助学点切实落实考生毕业论文全流程督导与指导工作;常态化深入开展学术诚信宣讲,重申学术不端行为的不良影响与后果。对论文抄袭、数据造假、交易买卖、委托代写等违规行为,一经核实,一律从严处置。

3.论文考核工作相关咨询:刘老师(0835-2885362)。

 

 

 

四川农业大学自考办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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